泡面也没有那么难吃
我忽然觉得其实泡面也灭有那么难吃。。
但是如果突然放下对泡面的成见,老娘就变成一个什么都吃的人了。
这样我就觉得自己实在是活得很凑合一点也不金贵。
但是如果宣布了自己不吃又被人发现吃的很high的话一定会受到鄙视。
所以昨天我就跟周娜商量了一下我还有什么东西可以不吃。
比如没有洗干净的下水。。。
死了超过五年的尸体。。。
大熊猫。。。美洲豹。。。尼斯湖水怪。。
什么的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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补充一点,ET你也是吃不到的,哦也!
博主 对 uiafox 的回复: 2008-01-17 19:06:26
ET那么可爱~要抱回家养呐~~
Reply<( ̄︶ ̄)/
久米来,一来,就看到这么异类的东西!吃无至尽啊.
博主 对 sabrina 的回复: 2008-01-17 19:05:44
恩!
Reply<( ̄︶ ̄)/
五年前的鱼干算不算尸体?
博主 对 lifishake 的回复: 2008-01-17 19:04:44
。。为了证明我是一个生活的很细致很挑剔的人。。还是不吃了吧
Reply<( ̄︶ ̄)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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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y<( ̄︶ ̄)/